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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非危险品运输车拉危险废物遭到拘留和罚款5万元

    作者:clqclh  发布时间:2020/6/5 14:30:40  新闻浏览热度:
一、关于资质
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的企业,应依法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经营活动。
二、关于收集
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企业应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废铅蓄电池的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三、关于暂存和贮存

      

1、收集网点暂存: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应划分出专门存放区域,面积不少于3平米;防止破损、渗漏,具备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蚀包装容器;张贴提示性信息和警示标志等。
2、集中转运点贮存:点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贮存规模应小于贮存场所的设计容量,并参照 GB 18597 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四、关于运输

      

废铅蓄电池运输企业应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具有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运输时应采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工具,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对废铅蓄电池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

简而言之,废铅蓄电池从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都有严格的要求,一旦违规势必严惩,最近就有一批经销商因此被拘留、罚款。非法储存及运输,全部拘留5月7日,黑龙江鹤岗市民警发现违法行为人陈某和梁某二人,驾驶非危险品运输车辆大量运输废铅蓄电池,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收购地点,将二人当场抓获,查获疑似废铅蓄电池300余块。通过此二人提供的线索,再次抓获盖某、杨某、王某、曲某四名非法储存疑似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人。经查,运输车辆为非危险品运输车,不符合运输危险物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陈某和梁某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盖某、杨某、王某、曲某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四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非法运输,面临3-10万元巨额罚款5月20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海沧大队接到一条重要线索:在马青路高架桥发生的一起事故车辆中,涉嫌违法运载铅酸蓄电池。经过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了解,该司机从事废品回收,从岛内回收了2吨多蓄电池,正欲销往漳州。

      

目前,该车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而被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后续依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涉案方恐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目前,电动车及电池销售店、电动车维修点、汽车修理厂及4S店、废旧资源回收点等,都在执法部门监管和检查的范围内,处罚力度也越来越严。

不少同行反馈,废电池现在无证的不敢收,有证的在压价。更何况,因为证件难办,很多地方根本没有正规的有回收资质的厂家,现在处于无人回收的状态。严查归严查,不让无证的收了,总得有人去收啊!

      

大家都来说说,你们那里是否严查?大家有这种,手里囤了废电瓶却无人收的情况吗?

      

          联系人:李厂长 联系电话:132-3551-2001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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