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经理:魏经理
销售热线:138-8688-6301
在线交淡:3212425898
销售经理:魏经理
微信号:13886886301
邮箱:3212425898@qq.com
地址:随州市南郊平原岗程力工业园
非法运输危险品,不能有侥幸心理。
- 作者:李辉 发布时间:2017/9/28 12:34:40 新闻浏览热度:
10辆非法运输剧毒危险品货车伪装高速行 终究难逃交警法眼!
11月13日0时至14日18时,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配合河北因雾天交通管制措施,疏导辖区滞留车辆过程中,发现并查扣10辆以篷布遮掩方式隐匿罐体非法运输剧毒危险品“液氯”的半挂货车。
13日20时许,一支队三大队长刘旭文、副大队长刘伟带领民警支建军、王海江进行巡逻喊话疏导并对安全隐患车辆进行纠正、处置时,发现一辆运输危险品货车车厢被篷布遮盖的严严实实,除车头“危险品”三字外,从外观上看不出该车与普通货车有什么区别。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所载物品时,驾驶员拒绝回答,只说是普通危险品。然而,当民警打开篷布后,发现车上载有一个庞大的罐子,罐体上清楚的标有“有毒气体”“液氯”等字样。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承认自己拉的是二类有毒气体液氯。
经进一步查证,民警发现该名车辆驾驶员并不能提供《剧毒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相关凭证,属于非法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 由于“液氯”属剧毒危险化学品,而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我省高速公路禁止通行。加之,当时辖区路段雾霾恶劣天气严重,此类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非法运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大队长刘旭文果断下令,要求民警克服辖区车流量巨大、堵车严重、警力有限等困难,对路面所有类似嫌疑车辆一一排查,将隐患一举铲除。
截止14日14时许,民警历时18个小时对旧关收费站以东30公里车辆进行了逐一排查,共查获非法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10辆。随后,民警将违法车辆分批、分次引导暂扣至就近指定停车场停放,并派专人看管。由于涉案车辆较多;驾驶人涉嫌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并对车辆进行伪装;同时,存在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要求配备押运员等严重违法行为。
目前,山西高速交警已将涉案驾驶员及其驾驶的车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相关链接】液氯化学名称液态氯,为黄绿色液体,沸点-34.6℃,熔点-103℃,在常压下即汽化成气体,吸入人体能严重中毒, 有剧烈刺激作用和腐蚀性,在日光下与其它易燃气体混合时发生燃烧和爆炸。